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[2013]220号)、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安徽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皖财教[2014]287号)和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印发《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研究生[2016]8号)的通知等文件精神。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,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审,现将我院2019级研究生中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学的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:2019年9月21-24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映,监督电话:2311059,联系人:张老师。
分子工程与应用化学研究所
2019年9月21日